国防服役纪念章,是为表彰在国家安全建设和国防建设中作出贡献的人员而特别设立的荣誉章。
国防服役纪念章设有三个等次,分别是:一等国防服役纪念章、二等国防服役纪念章和三等国防服役纪念章。获得一等国防服役纪念章的条件是:在国家安全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有重大发明、贡献或牺牲等特殊表现;获得二等国防服役纪念章的条件是:做出较大贡献,为完成任务,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表现;获得三等国防服役纪念章的条件是:在国安和国防建设工作中,为完成任务,做出重要贡献。
如何申领国防服役纪念章?
国防服役纪念章的申领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任意个人或单位可以提名,经推荐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后,报请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机关审核并决定是否授予;另一种是由各级组织机构自行授予,但是,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授予条件和程序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领国防服役纪念章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审查条件。申请一等国防服役纪念章须提供二位将军以上的推荐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二等国防服役纪念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三等国防服役纪念章只需提供推荐书和合法合规的证明文件即可。申领国防服役纪念章需要填写《国防服役纪念章评议审查表》,并提供一张符合规定的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