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我国主管劳动保障事务的政府机构,为保障工人阶级利益不断发挥着核心作用。本条例所规定的监察行为,是指用法定的监察手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工伤、社保等劳动保障问题开展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等活动。除了在实际工作情境下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和惩处力度,通过了解和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条例十分细致地对劳动保障监察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规定。例如在重点领域的监察中,会首先对用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告诉用人单位,整改的期限为3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该单位可以向监督检查的上级行政机关投诉;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的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也可想受害者发放举报奖金。此外,本条例还规定了权责分明的规章制度、优先保护劳动者权益等条款,完美保障职场合法权益。